广州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医用气体采购项目调研公告
各(潜在)供应商(即报价人):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肿瘤现对广州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医用气体采购项目进行市场调研,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
一、采购项目名称:医用气体采购项目
二、项目内容及数量:
序号
| 品种名称
| 技术参数
| 规格
| 单位
| 年约使用量
(支、公斤)
| |
|
1
| 医用液氧
| ≥99.5%
| 杜瓦罐
| 公斤
| 450000
|
|
2
| 医用氧
| ≥99.5%
| 40L
| 支
| 30
|
|
3
| 医用氧
| ≥99.5%
| 2L-10L
| 支
| 150
|
|
4
| 食用级二氧化碳
| ≥99.9%
| 40L
| 支
| 200
|
|
5
| 纯氮
| ≥99.99%
| 40L
| 支
| 20
| |
6
| 高纯氮
| ≥99.999%
| 40L
| 支
| 10
|
|
7
| 液氮
| ≥99.999%
| 开口罐
| 公斤
| 10
|
|
8
| 氩气
| ≥99.99%
| 40L
| 支
| 6000
|
|
9
| 高纯氩
| ≥99.999%
| 2L-10L
| 支
| 10
|
|
10
| 混合气
| 0.3%CO+0.3%CH4+0.3%C2H2+21%O2+N2
| 40L
| 支
| 10
| |
1.供应商应对所有的调研内容进行响应,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进行响应。
2.技术、功能及服务要求:
(1)供货时以采购人通知为准,中标人在收到通知后,由中标人用符合国家规定的运输工具(液罐车、杜瓦罐运输车)。如遇特殊情况,中标人须配合医院紧急用气的需求。交货时将对实际供货情况作记录,并由双方签字确认。
(2)中标人在发货前,对货物的外观质量、规格、数量等进行准确和全面的检验。
(3)验收应在采购人和中标人双方共同参加下进行。
(3)中标人在送货时需向采购人提交质检报告书,采购人将不定期对货物进行检验。检验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并记录检验情况。对检验不合格的货物,采购人有权拒收,而中标人则必须在24小时内提供符合要求的货物,并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
(4)货物一律在采购人仓库由采购人验收。
(5)采购人的杜瓦罐、气瓶维修或年检需由投标人免费运送,并每次附上检测合格证明,如采购人因杜瓦罐年检或维修而出现周转困难,投标人须免费提供一定数量的杜瓦罐或气瓶供采购人使用,以满足采购人的要求为止。
3.项目类别:货物类。
三、响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报价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报价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地区除外)注册的法人单位。
3.投标人(所提供气体的生产厂家)须持有省级或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药品生产许可证》及《药品再注册批件》,证书中应注明生产范围:医用氧(液体氧、气态氧)。
4.投标人必须持有国家或省市道路运输管理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气瓶(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6.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家或省市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四、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3年2月23日至2023年3月3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和下午14:30-17:0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州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后勤管理科递交报价响应文件,报价响应文件必须包含以下内容:
1.有效的法人执照(或证明)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证明文件复印件证明,分公司报价的,必须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原件;
2.省级或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药品生产许可证》及《药品再注册批件》(复印件加盖公章),证书中应注明生产范围:医用氧(液体氧、气态氧);
3.国家或省市道路运输管理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气瓶(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国家或省市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对采购内容的报价。
五、无效报价响应文件
实质上没有响应调研文件要求的报价将被视为无效报价。如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其响应视为无效:
1.报价文件逾期送达的;
2.不符合报价文件规定资格要求;
3.报价响应文件有应盖而未盖公章;
4.报价文件中对技术、功能及服务要求响应不完全的;
5.报价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报价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该报价人不能合理说明原因并提供证明材料的;
6.报价响应文件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7.报价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8.提供虚假材料的;
9.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六、本次项目调研公告等相关信息在广州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官方网站上公布,并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本项目不举行集中答疑会,如有任何疑问请以书面形式提交采购人释疑。采购人对本采购报价文件拥有最终解釋权。
七、报价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3月3日15时00分(注:9时00分开始受理响应文件)
八、本次调研仅用于了解市场情况,不产生成交供应商。
九、报价响应文件送达地点:广州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后勤管理科。
十、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广州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
采购人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横枝岗路78号
联系人:李工
联系方式:020-66673666-3737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
后勤管理科
2023年2月23日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医用气体采购项目报价单.doc